我校燕良滔同志荣获全省六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发布者:王丰昌发布时间:2016-12-22浏览次数:379

近日,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表彰全省‘六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校法学院党委书记、法律事务室主任燕良滔同志被授予“全省‘六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燕良滔同志负责学校依法治校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注重把依法治校、法律事务工作和普法工作有机结合。他积极开展学校规章制度和对外合同法律审查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预防对外合同风险;开展大量调研、论证、咨询等法律事务工作,为学校重大决策和日常管理提供法律支持;代理学校诉讼仲裁案件,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利益;燕良滔同志在工作中坚持发展为要、实干为先,主动适应普法工作新常态,不断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学校“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作出了贡献。


据悉,在这次“全省‘六五'普法工作”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中,我校燕良滔同志是全省高校唯一被授予荣誉称号的代表。

  


                                                 (法学院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