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发布者:王丰昌发布时间:2016-11-30浏览次数:963

近日,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普法工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通报表扬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鄂普法办〔201619号)文件,江汉大学荣获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2011年“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省教育厅指导下,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制定《江汉大学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做到“四有”,即:年度工作有计划、工作开展有部署、阶段工作有检查、年度工作有总结,并深入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注重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抓好依法治校工作,把学校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我校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特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运行机制;二是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三是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普法工作有效推进;四是真抓实干,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我校做到了全员普法,全过程普法,全方位普法,为新一轮“七五”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将会以有合力的工作机制,有深度的宣传教育,有特色的普法举措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许钰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