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之滨,九省通衢。龟蛇云鹤,寰宇形胜,贯南北而穿东西。武汉,中华大地上的一颗璀璨明珠,始盘龙却月发轫,挟几千年华夏文明之风,集百年人文昌盛、工商繁茂、共和首义之势,催改革开放、中部崛起之征帆,风起云涌,路漫天阔,敢为人先,追求卓越,在向着创新武汉、魅力武汉、和谐武汉、美丽武汉、幸福武汉的目标一路高歌的征程上,即将迎来新一轮建设发展的文明大考——摘取“全国文明城市”的桂冠。 全国文明城市是目前我国综合评价城市发展水平的最高荣誉,是最有价值的城市品牌,是一个城市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因此,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质上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国家、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武汉市争创、摘取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一方面是对武汉市文明水平的一个衡量标尺;另一个方面,从全局和长远来看,是武汉市向更高形态发展迈进,拓展更大发展空间,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实力的重要基础和支撑,是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复兴大武汉战略的重要一环,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办实事的利民工程。 当前,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迎接中央文明委的检查已进入倒计时。武汉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部署大会,强调现在的武汉已到了距离全国文明城市最近的时候。在2012年、2013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我市分别居全国省会、副省级提名资格城市第5名、第3名,市民支持率超过90%,号召全市上下再鼓干劲、决战决胜,全力以赴摘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实现武汉精神文明建设历史性跨越。 江汉大学作为武汉市属的地方综合性高校,是知识、人才汇聚的地方,是孕育文明、培养人才的地方,理应在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武汉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中发挥排头兵和示范引领作用。尤其是在这次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部署大会上,江汉大学被作为全市5个下达创建责任清单任务的单位之一,担负着艰巨而重大的责任,担负着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期望和信任。全校师生、全校上下各级组织要高度认识、组织、动员起来,全力以赴,为武汉市摘取“全国文明城市”的桂冠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是要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活动进一步在全校范围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必须在创建文明的活动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全体师生应该知晓、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并自觉体现在校园乃至整个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标治理。江汉大学的创建责任清单,罗列了三大类计31条具体任务,提出了具体的测评指标和要求。有些工作虽然有很好的基础,但相对高标准仍然有差距;有些工作的常态化要求不严,仍是创建达标的短板,如教学、工作、生活区域的环境存在着脏、乱的现象,卫生留有死角,公共场所的禁烟没有得到落实,等等。全校上下各级组织要按照学校创建工作的责任分解,毫无折扣地完成好任务;对已达标的工作要巩固成果,提高标准,提高质量;对不达标的要找准症结,措施到位,迅速整改。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对一些交叉结合部位出现的问题、界线不太清晰的任务,要主动出击、主动作为、主动弥补,确保创建任务的完成,不为全市创建工作丢分。 三是发动师生广泛参与。全校各级组织要充分尊重全校师生在文明创建中的主体地位,坚持舆论先行,开展宣传造势,营造创建氛围,发动师生广泛参与,叫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口号。广大师生要本着高度的主人翁精神,从维护全局和广大师生自身根本利益的高度,积极参与,积极奉献,相互监督,自觉克服日常生活中的不良习惯和不文明行为,为文明创建作出自己的贡献。 四是要以文明创建为契机,建立校园精神文明的长效机制。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学校当前正在进行的申报省级文明单位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两项工作齐头并进,两项工作相互促进,两项工作各获佳绩。通过这两项文明创建工作,切实发现和处理好精神文明建设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常态化,增强广大师生对学校的自豪感、荣誉感、归宿感、安全感。 (党委宣传部部长 刘晓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