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29浏览次数:311

关于推荐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2005年)

文明办〔20054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群众性创建活动蓬勃发展,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在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成果,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水平,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文明委〔20039)和中央文明委2005年工作安排,将于今年适当时候表彰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表彰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表彰先进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实践,作为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有力手段和重要抓手,摆上工作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统筹安排,周密部署。

  2.重在实效,重在过程。要以推荐、表彰先进为契机促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发展,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推荐表彰过程成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水平的过程,成为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成为学习先进、激励后进、不断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的过程。推荐表彰工作要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公开透明、严谨有序、优中选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在当地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推荐上来。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定要严肃查处并取消推荐申报资格。要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注意听取各界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接受社会监督。

  4.明确责任,动态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精神,负责对推荐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受到表彰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1999年和2002年受到表彰的两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城市()、村镇、单位,在此次评选表彰时要重新申报。

  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通知精神和有关推荐办法(见附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请各省(区、市)文明委、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文明委(领导小组)2005630日前将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推荐报告(一式3)报送中央文明办。报送时需同时提交如下材料:申报、推荐城市经验材料(3000字以内,一式3)、申请参评报告(1)、省区市文明委对推荐城市进行测评的原始资料及详细测评分数(1);推荐村镇和单位的经验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3)

中央文明办

  2005323

  附件一

  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申报推荐办法

  一、申报推荐范围

  ()全国文明城市()

  1.受到中央文明委1999年、2002年表彰的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方可申报参加全国文明城市评选。

  2.直辖市不以市为单位参加首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直辖市中受到中央文明委1999年、2002年表彰的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区,方可申报参加全国文明城区评选。其他城市的城区不参加全国文明城区评选。

  ()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1.凡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走在本省区市前列,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和直辖市所辖区,均可作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推荐对象。

  2.直辖市不以市为单位参加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评选,直辖市所辖城区可参加评选。其他城市不以城区为单位参评。

  二、申报推荐条件

  1.申报全国文明城市(),须具备中央文明委〔20039号文件中所指“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标准”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规定的申报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和推荐为全国文明城市()

  (1)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规定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内容中,“扫除黄赌毒和除黑打恶”、“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食品卫生”、“空气污染指数、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支持率”等项目为0分状态的城市()

  (2)市委(区委)常委、市政府(区政府)副职以上领导干部中发生违法犯罪,被“双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尚未结案或从结案之日起到今年630日不足1年的。

  3.推荐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参照执行上述第1条全国文明城市()申报条件。

  4.市委(区委)、市政府(区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发生违法犯罪,被“双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尚未结案或从结案之日起到今年630日不足1年的,不能作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推荐对象。

  三、报批程序

  1.名额下达。中央文明办将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推荐名额下达给各省区市,由省区市文明委按名额向中央文明办推荐。

  全国文明城市()不下达名额。

  2.自愿申报,测评推荐。符合申报全国文明城市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条件的城市(),可按中央文明委〔20039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向所在省区市文明委申请参加全国文明城市()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评选。省区市文明委依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申报城市()进行测评后,认为本地有符合全国文明城市()申报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可在其上报的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名单中推荐不超过两个城市()参加全国文明城市()评选。

  3.审核资格,组织考评。中央文明办对各省区市文明委推荐的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征求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的意见。对全国文明城市()的考核测评,中央文明办将委托专门调查机构进行。

  4.进行公示,审批表彰。各省区市文明委向中央文明办推荐全国文明城市()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之前,应将推荐名单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对各地推荐的全国文明城市()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经考核测评或审核后,中央文明办将拟表彰的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名单通过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和主要网站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反映和群众意见。公示后报经中央文明委审定,正式表彰。

  附件二

  全国文明村镇、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推荐办法

  一、推荐范围

  凡受到中央文明委1999年、2002年表彰,创建工作在本省区市居于前列,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均可作为全国文明村镇的推荐对象。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做出较好成绩,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在本省区市处于先进的建制镇和行政村,均可作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推荐对象。

  二、推荐条件

  推荐全国文明村镇,须符合中央文明委〔20039号文件中规定的“全国文明村镇评选标准”;推荐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参照执行“全国文明村镇评选标准”。

三、报批程序

  1.由中央文明办向各省区市下达全国文明村镇和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推荐名额。

  2.各省区市文明委按推荐范围、条件和下达名额择优推荐。

  3.各省区市文明委在向中央文明办推荐全国文明村镇和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之前,应将推荐名单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对各地推荐的全国文明村镇和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中央文明办审核后,将拟表彰名单通过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和主要网站进行公示,听取社会反映和群众意见。公示后报经中央文明委审定,正式表彰。

  附件三

  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办法

  一、推荐范围

  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在本省区市或全行业走在前列,连续获得和保持省级文明单位或全行业文明单位称号,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或工会基层组织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作为全国文明单位的推荐对象。

  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做出较好成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本省区市或全行业处于先进,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或全行业文明单位称号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或工会基层组织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作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对象。

  二、推荐条件

  推荐全国文明单位,须符合中央文明委〔20039号文件中规定的“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推荐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参照执行“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三、报批程序

  1.中央文明办给各省区市文明委、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主要是中央实施垂直管理的行业部门)文明委下达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名额。

  2.各省区市文明委、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文明委从符合推荐范围、条件的单位中择优推荐。由中央、国家主管部门推荐的,要征求所在省区市文明委的意见;由省区市推荐的,要征求有关中央、国家主管部门的意见。推荐单位名单须分别报经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局)党组或省区市党委同意。

  3.各省区市文明委向中央文明办推荐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之前,应将推荐名单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文明委向中央文明办推荐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之前,应将推荐名单在行业报上进行公示。对各省区市文明委、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文明委推荐的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中央文明办审核后,将拟表彰名单通过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和主要网站进行公示,听取社会反映和群众意见。公示后报经中央文明委审定,正式表彰。